一、目的 为了维护宿舍的正常秩序,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、清洁、整齐的环境,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,维护宿舍安全和提高环境品质,特制订本制度,望各住宿舍员工共同遵守。
二、适用范围 校园管理中心全体住宿员工。
三、住宿须知
1、服从中心安排、监督和管理。
2、员工入住须经批准,服从主管人员安排,按指定的房间、铺位入住。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更换房间、铺位。
3、集体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,住宿人员不得将床位转租或出借给其他人使用,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,并追究其相关责任。
4、宿舍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,如有特殊情况应先到中心报备,中心备案同意后方可入住。
5、若已入住人员需退宿的,须提前通知主管人员;若已登记入住员工长期未入住,却仍占用床位的,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,且不得再次申请。
6、住宿员工离职(包括自离、辞职、免职等),办理离职手续后,应在2天内搬离宿舍,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。
7、中心宿舍实行共有负责制,宿舍所有人一起负责本宿舍的卫生、纪律、安全等方面工作,安排宿舍卫生值日表,监督卫生值日员工作,检查房内设施,申报日常维修,检查排除安全隐患。
8、需收取电费的宿舍,本宿舍电费由住宿员工分摊。
四:设备设施管理
1、自觉爱护宿舍配备的设施物品,所有物品由宿舍内人员共同负责保管,员工不得私自拆换、占用、损坏。
2、宿舍内配备设施,非自然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,不能明确责任归属的由宿舍内人员平摊赔偿费用,自然损坏及时报修。如发现恶意破坏者,维修费用由其个人全部承担并视情节严重给予纪律处分。
五、纪律管理
1、不服从中心安排、管理的,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视情节严重呈报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。
2、有偷窥、偷窃行为的, 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视情节严重呈报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。
3、严禁在宿舍内进行赌博、宣传迷信等其他有伤风化的活动,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-200元不等,情节严重者,送公安机关处理,并予以无薪辞退。
4、严禁在宿舍内酗酒、打架、斗殴或侮辱他人,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-200元不等,情节严重者,送交公安机关处理,并予以无薪辞退。
5、自觉保持宿舍安静,不得大声喧哗,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,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、打架、酗酒、赌博,晚上24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(特殊情况除外)。
6、住宿员工不得于宿舍区室内外墙壁、门窗等处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。
7、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动物,严禁向窗外泼水、乱扔杂物,宿舍及宿舍区内一律禁止饲养家禽、家畜。住宿员工不得在公共走廊、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。
8、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、易燃品、违禁品等。一经发现,没收所有物品,视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-200元不等,情节严重者,送交公安机关处理,并在中心予于除名。
六、安全管理
1、所有宿舍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电工安装、维修,禁止乱接临时电线、不准超负荷用电,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,违者予以100元/次的罚款。
2、不得使用电炉、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和酒精炉等各种易燃器具,违者除没收器具。
3、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,做到安全用电、用水,发现事故及时上报中心。
4、由于本人私接电源、插座而引起的火灾,未造成后果予以责任者违纪处理,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,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。
5、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,宿舍无人时应关闭照明灯,切断电源,拔掉电器插头。
6、员工自己的财务自己保管,贵重物品尽量不要放在宿舍内,否则出现丢失的后果自负。
7、不得攀爬宿舍窗户;在未受邀请或得到他人允许的情况下,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;违者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,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。
8、注意防盗;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。
9、有人居住的宿舍室内禁止明火烧煮、烹饪。
七、卫生管理
1、污秽、废物、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。
2、所有住宿员工必须安排搞好每日所住宿舍的清洁卫生,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齐、美观,严禁乱堆、乱放、乱扔。
3、住宿员工洗晒衣物须在指定区域或宿舍阳台晾晒,不得随意在公共区域晾挂。
八、校管中心将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对宿舍卫生情况、消防安全情况、安全用水用电情况、宿舍设施设备安全使用及完好情况等进行检查,一旦发现问题或隐患,责令相关员工立即整改,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住宿资格,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-200元不等。
九、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,由校园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并执行,未尽事宜,另行修订。
校园管理中心
2019年3月25日